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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认定工作指引正式出台,企业认定高新资格难度加大
2008-07-16 18:10:43.0

高新认定工作指引正式出台,企业认定高新资格难度加大

 

200878,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[2008]362号,见邮件附件)正式出台,高新认定工作(包括复审认定与新设认定)的启动进入最后倒计时。针对本所已经举办的高新讲座,结合广大客户的基本情况,本所高新企业服务部给您发送高新认定的最新变化与风险提示。

认定条件变化:

(最新)

1.核心自主知识产权。工作指引明确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条件,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,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(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),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。

2.研发费用。工作指引明确,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、大学、研究机构、转制院所、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,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%计入研发费用总额,比意见稿有所减少。而且其他费用占研发总费用的最大比例也下调了10个百分点,变为10%

3.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。企业申请复审或新认定须提交的材料,新增加了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。

4.其他指标。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、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,加权得分须在70分以上,但不包括70分。

5.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(网址:www.innocom.gov.cn)已经开通,正处于测试阶段,企业已经可以登陆该网站进行测试。

 原有高新企业:

2007年底前取得高新企业资格证书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包括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)内的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限内的继续有效,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也可以到期后重新申请认定。

老的高新资格证书一般的期限为2年,此时若企业原享受的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未届期满,可选择暂缓申请重新认定。而到期后需要按照新的标准重新做认定,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继续享受优惠政策,无论是否在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过渡期内。

 认定风险提示:

2008414,《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[2008]172号)出台,原有高新资格的企业优惠政策被全面叫停。200811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在重新认定之前,暂按25%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。而重新认定将导致很大一批企业的高新资格被取消,按照新的认定标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看法,原有高新企业中将有50%左右的企业面临失去高新资格的风险。

很多高新企业认为新标准和以前差别不大,觉得先自己跑跑程序试试看,不成功再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,这种想法是有危险的。高新认定的法定时间长达4个月,加上前期企业内部调整、合同安排等至少需要2个月,整个高新认定工作起码需要企业花费半年时间。一旦通不过再回头调整,那么享受优惠的时间就会变得遥遥无期。哪怕今年由于企业较多,有关认定部门可能会人为缩短法定的审查时间,整个认定过程的时间消耗也不会太少。

此外,根据税总的政策解释,企业2008年高新认定成功,优惠税率追溯到200811,即整个2008年度均能享受优惠。而2008年度以后认定成功的,则自认定成功之时起,享有所得税优惠,并不溯及既往。这对企业来说意味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需要承担25%的税率。

更多高新企业认定服务内容参见:http://www.taxlawyers.com.cn/gx/11518.html

 (施志群,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。华税律师事务所是中国首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。网址:www.taxlawyers.com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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} var contentValue =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'content').value; if (contentValue == null || contentValue == '') { click = 0; _error_msg_show('你忘记填写评论内容了:S'); return false; } else if (getLength(contentValue) < 1 || getLength(contentValue) > 900) { click = 0; _error_msg_show('评论内容太长,必须小于900个字符'); return false; } else if (isAd(contentValue)){ click = 0; _error_msg_show('请勿发布广告!'); return false; } return true; } function getLength(str) { var num = str.replace(/[^\x00-\xff]/g, "**").length; return num; } function getImage() { Intro.style.display = "block"; var ichina = document.URL.indexOf("china.com"); if (ichina < 0) { window.location.href = "http://blog.china.com"; }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"c_codeInputBox").innerHTML = " 看不清验证码?"; } function ubbTag(target, markup) { var txa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Name(target)[0]; txa.value += markup;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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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认定工作指引正式出台,企业认定高新资格难度加大

 

200878,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[2008]362号,见邮件附件)正式出台,高新认定工作(包括复审认定与新设认定)的启动进入最后倒计时。针对本所已经举办的高新讲座,结合广大客户的基本情况,本所高新企业服务部给您发送高新认定的最新变化与风险提示。

认定条件变化:

(最新)

1.核心自主知识产权。工作指引明确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条件,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,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(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),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。

2.研发费用。工作指引明确,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、大学、研究机构、转制院所、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,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%计入研发费用总额,比意见稿有所减少。而且其他费用占研发总费用的最大比例也下调了10个百分点,变为10%

3.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。企业申请复审或新认定须提交的材料,新增加了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。

4.其他指标。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、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,加权得分须在70分以上,但不包括70分。

5.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(网址:www.innocom.gov.cn)已经开通,正处于测试阶段,企业已经可以登陆该网站进行测试。

 原有高新企业:

2007年底前取得高新企业资格证书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包括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)内的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限内的继续有效,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也可以到期后重新申请认定。

老的高新资格证书一般的期限为2年,此时若企业原享受的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未届期满,可选择暂缓申请重新认定。而到期后需要按照新的标准重新做认定,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继续享受优惠政策,无论是否在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过渡期内。

 认定风险提示:

2008414,《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[2008]172号)出台,原有高新资格的企业优惠政策被全面叫停。200811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在重新认定之前,暂按25%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。而重新认定将导致很大一批企业的高新资格被取消,按照新的认定标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看法,原有高新企业中将有50%左右的企业面临失去高新资格的风险。

很多高新企业认为新标准和以前差别不大,觉得先自己跑跑程序试试看,不成功再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,这种想法是有危险的。高新认定的法定时间长达4个月,加上前期企业内部调整、合同安排等至少需要2个月,整个高新认定工作起码需要企业花费半年时间。一旦通不过再回头调整,那么享受优惠的时间就会变得遥遥无期。哪怕今年由于企业较多,有关认定部门可能会人为缩短法定的审查时间,整个认定过程的时间消耗也不会太少。

此外,根据税总的政策解释,企业2008年高新认定成功,优惠税率追溯到200811,即整个2008年度均能享受优惠。而2008年度以后认定成功的,则自认定成功之时起,享有所得税优惠,并不溯及既往。这对企业来说意味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需要承担25%的税率。

更多高新企业认定服务内容参见:http://www.taxlawyers.com.cn/gx/11518.html

 (施志群,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。华税律师事务所是中国首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。网址:www.taxlawyers.com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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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78,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[2008]362号,见邮件附件)正式出台,高新认定工作(包括复审认定与新设认定)的启动进入最后倒计时。针对本所已经举办的高新讲座,结合广大客户的基本情况,本所高新企业服务部给您发送高新认定的最新变化与风险提示。

认定条件变化:

(最新)

1.核心自主知识产权。工作指引明确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条件,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,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(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),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。

2.研发费用。工作指引明确,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、大学、研究机构、转制院所、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,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%计入研发费用总额,比意见稿有所减少。而且其他费用占研发总费用的最大比例也下调了10个百分点,变为10%

3.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。企业申请复审或新认定须提交的材料,新增加了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。

4.其他指标。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、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,加权得分须在70分以上,但不包括70分。

5.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(网址:www.innocom.gov.cn)已经开通,正处于测试阶段,企业已经可以登陆该网站进行测试。

 原有高新企业:

2007年底前取得高新企业资格证书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包括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)内的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限内的继续有效,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也可以到期后重新申请认定。

老的高新资格证书一般的期限为2年,此时若企业原享受的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未届期满,可选择暂缓申请重新认定。而到期后需要按照新的标准重新做认定,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继续享受优惠政策,无论是否在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过渡期内。

 认定风险提示:

2008414,《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[2008]172号)出台,原有高新资格的企业优惠政策被全面叫停。200811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在重新认定之前,暂按25%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。而重新认定将导致很大一批企业的高新资格被取消,按照新的认定标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看法,原有高新企业中将有50%左右的企业面临失去高新资格的风险。

很多高新企业认为新标准和以前差别不大,觉得先自己跑跑程序试试看,不成功再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,这种想法是有危险的。高新认定的法定时间长达4个月,加上前期企业内部调整、合同安排等至少需要2个月,整个高新认定工作起码需要企业花费半年时间。一旦通不过再回头调整,那么享受优惠的时间就会变得遥遥无期。哪怕今年由于企业较多,有关认定部门可能会人为缩短法定的审查时间,整个认定过程的时间消耗也不会太少。

此外,根据税总的政策解释,企业2008年高新认定成功,优惠税率追溯到200811,即整个2008年度均能享受优惠。而2008年度以后认定成功的,则自认定成功之时起,享有所得税优惠,并不溯及既往。这对企业来说意味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需要承担25%的税率。

更多高新企业认定服务内容参见:http://www.taxlawyers.com.cn/gx/11518.html

 (施志群,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。华税律师事务所是中国首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。网址:www.taxlawyers.com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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